一、为带动国内新创事业蓬勃发展,本署办理新创产品或服务共同供应契约,以协助新创产品或服务进入政府市场。依据政府采购法第93条调查各机关共通需求,俾凭办理115年新创共同供应契约采购。
二、请各机关转知所属机关(构)、学校及公营事业单位于114年12月19日前,登入政府电子采购网于共同供应契约(适用机关)之需求调查,选择订约机关为「经济部中小及新创企业署」后,针对有需求项目填妥适用机关与预估需求数量。
三、详细品项规格(如附件)同步置于本署新创采购网站(网址:https://www.spp.org.tw/spp/),若有相关疑问,可洽联络人罗小姐(电话:02-23660812#184,电子邮件:service@spp.org.tw)询问。
育达科技大学 总务处